2)第19章完结_智者不入爱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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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…小朋友要是知道了,大概再也不能直视自己的娃娃屋。但大学生听得挺起劲,他也是。

  视频里的关澜看起来还是很好,穿了件宽松的equipment衬衫,下摆束进牛仔裤里,抬手在黑板上画下兔子家复杂宛如《百年孤独》的族谱。

  齐宋看着,觉得也是时候释然了,既然彼此都已经回到一以贯之的轨道上。而且,这应该是他有情史以来分手分得最轻松的一次。

  与姜源的想象不同,他的单身生活实在不算丰富。在此之前,总共经历过两次分手,都不算愉快。

  第一次是在大学里,和一个外国语的女生,送牛奶认识的。她一早听到三轮车的声音,会到窗口来看他,退瓶子的时候在上面写了个手机号码。但那只是一段轻浅的小恋情,远没有到追究爱不爱的地步。两人相处不久,女孩每天时不时地追问,你今天去了哪儿?都干了些什么?你在看什么?讲给我听听。你怎么了?为什么不说话?仅仅这些就已足够拨动开关,让他决定结束。

  几次电话不接,信息不回之后,女孩把他忘在她那儿的一本书拍照挂了大学城的公共论坛,选的标签是“失物招领”,但正文里却提醒大家警惕总在看这本书的人。言下之意,渣男,大渣男。当时应该还没有“渣男”这个词,但意思就是那个意思。

  齐宋记得很清楚,那本书是米兰昆德拉的《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》,

  他这人其实很少看小说,平常读的大多是专业书、文献和案例集,完整翻过的小说好像只有三本——《平凡的世界》、《教父》以及《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》。

  他对爱情的理解大致也来自于此,孙少平做梦,迈克尔被雷劈,托马斯找死。

  最后这一本现在的译名是《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》,但他最初读到的是图书馆借来的旧版,便也更习惯原本的名字——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。

  那是一年寒假,宿舍里只剩下他一个人,趁春节用工荒,在附近一家饭店找了个跑菜的工作,几天夜班连下来,作息有些混乱,睡不着的时候翻几页,一个假期断断续续地读完,后来又时不时地拿出来看。

  那时的他因为这本书开始看尼采,但却完全不能理解或者说认同书中人物的行为。

  如果让他复述这个故事,那就是一场托马斯的悲剧,因为爱上了特蕾莎,与她同居,结婚,为她返回波西米亚,以至于医生不做做清洁工,最后落魄潦倒,死于车祸。而托马斯最初收留特蕾莎的理由近乎荒谬,只是因为她没有地方去,决定和她结婚也是出于同样的原因——她离开他不能活。

  似乎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,他很警惕这样的人,弱小,依附,离开他不能活。

  别人也许会觉得他太现实,但他知道这只是自知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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